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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车安全防控措施和环境要求

2021-11-24 10:57:00

高空作业车辆安全防控措施:


1.岗前培训。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坚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让他们了解和掌握高空坠落事故的规律和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具备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如发现自己或他人有违章作业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空作业有关的物体及防护措施异常,应及时改变,以满足安全要求。


2.满足高空作业的身体要求。例如,不允许患有疾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过度疲劳、抑郁、抑郁的人应停止高空作业;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3.安全可穿戴设备满足操作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相关劳动保险产品;不允许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如果是高空作业,穿软底防滑鞋。


高空作业车的工作环境要求:


1.高空作业车辆不得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和腐蚀性环境中工作。


2.高空作业车辆的温度范围为-25℃~40℃,不允许在此范围外的温度下工作。


3、霜冻雨雪天气应带。


4.当光线暗淡或能见度低时,禁止工作。


5.海拔2000m以上,整车工作性能下降。


6.当迎面风力超过6级时,停止工作。


7.当电线在工作范围内通过时,应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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