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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控股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21.875万元

2022-08-12 14:21:02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联诚精密(002921.SZ)控股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以及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1.87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2年4月18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文号为济环兖罚字〔2022〕1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2年3月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排污许可证规定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废气DA018号排气筒和DA020号排气筒均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现场仅废气DA020号08线电熔排气筒安装了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废气DA018号树脂造型、电熔浇铸排气筒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2、现场提供了2021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的比对报告,未能提供2021年第一季度比对报告;3、经查阅运维记录,对CEMS校准时未进行满量程校准,运维不规范;4、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明确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时,要落实停运6台电炉的应急停产措施,排污许可证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期间,落实相关方案要求的减排措施”,经现场调阅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用电量及生产记录,发现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在2021年11月4日-6日、14日-15日、16日-21日、25日-27日,12月4日-6日、20日-24日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段电炉均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上期(总第73期)A股绿色周报显示, 共有4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其中,15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1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2021年年报显示,联诚精密的主营业务为工业,占营收比例为:97.71%。

  (记者宋可嘉陈俊杰)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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